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旗滨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柏忠、凌根略、张国明、吴贵东、郑钢、王立勇以及与上述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